创办公司股份分配问题

  发布时间:2011-06-16 10:24:39 点击数:
导读: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创办公司股份分配问题。我有一个很有价值的专利技术,找了个朋友合伙办公司,他出资金100w,我们协议他占60%,我占40%,我们签了一份简单协议,并且盖上了所创办公司的公章。请问,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创办公司股份分配问题。我有一个很有价值的专利技术,找了个朋友合伙办公司,他出资金100w,我们协议他占60%,我占40%,我们签了一份简单协议,并且盖上了所创办公司的公章。请问,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用?另外,我这应该算技术入股,有没有所谓技术入股有最高比率上限之说?如果有,请问是多少?望各位专家指导,谢谢!



赵小兔律师的解答:

       你好。出资协议必须经过出资人签字或者盖章后方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公司尚未成立,直接盖上一个公司的公章,双方当事人均未签字的话,该协议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须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因此,技术入股的比例最高为30%。由于专利技术的价值难以直接确定,建议你们双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该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后再确定股东出资数额和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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