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孩子坠校车受伤 司机赔钱直喊冤

  发布时间:2011-05-19 11:24:10 点击数:
导读:司机声称长期被迫超载造成事故,幼儿园否认超载行为东莞时报记者陈景彬  3月29日,石排镇卓越幼儿园,放学后孩子们排队上校车东莞时报记者周天宝…

 
司机声称长期被迫超载造成事故,幼儿园否认超载行为
东莞时报记者 陈景彬
  3月29日,石排镇卓越幼儿园,放学后孩子们排队上校车 东莞时报记者 周天宝 摄

  石排卓越幼儿园一名男童坠下校车,院方扣除王司机一部分工资,来负担受伤孩子的7成医药费。但王司机认为,孩子坠车主要是超载造成,自己并无责任,决意离职。直到昨日,失业在家的他仍为此事耿耿于怀。

  小孩放学坠下校车受伤

  王先生曾是石排卓越幼儿园的一名校车司机,每天下午放学后,他都要把孩子接回家。

  2月28日16时左右,他像往常一样,与两名女教师把孩子接回家。谁知到了半路,车门突然自动打开,车上一名叫小康的男孩从车上掉到了地上,脸部和后脑勺均出现伤痕。

  被吓坏的王先生立马掏出300元,并让其中一名女教师把孩子送到石排医院治疗。记者联系了小康的父亲谢先生,他说孩子当时住院三天,期间照了两次CT,“幸好没什么事,幼儿园方面也给了一千多元的医药费。”

  司机负7成医药费后辞职

  孩子没事,幼儿园也赔偿了医药费,事情本该落下帷幕,但王先生却向记者透露,这一千多元的医药费,并不是由幼儿园支付,是幼儿园要求两名女教师合起来付3成,司机付7成。“他们已经从我的工资里扣除了600元左右,只是家长不知道。”

  王先生还认为,校车超载才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幼儿园有三辆校车,两辆小巴都有限坐人数,一辆是19人,另一辆是21人。面包车则限坐9人,但很多时候都坐了三十个小孩。”王先生说,超载是从上半年开始,自己因为怕扣分,曾多次向院长等领导反映,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因此,王先生一直对自己支付7成医药费持有意见,“事情发生后,我每天还买点水果看望小孩,幼儿园却一分不出,对我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愤愤不平的他决定辞职。

  幼儿园称无超载并已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卓越幼儿园,一名自称姓李的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要司机负责7成的医药费,是因为事情发生在校车上,司机责任最大。对于孩子出事,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的说法,李女士则表示,幼儿园不仅经常到医院照看孩子,还支付了对方的误工费、营养费等3700元费用。

  记者从负责人拿出的《协议书》上看到,右下角还有小孩父亲谢先生的签名和盖章,“这份《协议书》是孩子出院后才签订的,王先生在孩子出院前,就强行要求离职,所以并不清楚我们对孩子的付出。”负责人说,王先生要求这么做,其实是为了早点脱离责任。

  至于校车超载的说法,负责人就表示,校车都是有牌有证,并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虽然学生人数较多,但校车均分多次搭载,绝无超载行为,“如果不信,教育办公室可以随时来查。”

  律师称学校是赔偿主体

  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赵小兔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既然王司机是该幼儿园的职工,小孩和家长就与学校直接发生法律关系,王司机在履行工作的过程中,因为失误而导致幼儿园产生损失,幼儿园可以通过内部的劳动纪律对王司机进行适当的处罚或赔偿,但不能让王司机承担这个民事赔偿责任,“学校才是赔偿的主体,赔偿义务不能转嫁给员工,不管当时有没有超载。”

  赵律师说,如果员工需要辞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幼儿园,但不需要经过幼儿园的同意,只要时间一到,幼儿园需为员工结好工资。在此事中,尽管王司机已经离职,但这7成的工资还是可以取回,如果幼儿园不同意,他可以找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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